2、诚信方针 食品工业企业最高管理者应确定诚信方针,确保其满足:
a) 与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、政策和其他要求;
b) 适合食品工业企业生产、服务、安全和保障的要求;
c) 失信预防和持续改进;
d) 为诚信目标和指标提供方向;
e) 形成文件,付诸实施;
f) 传达到相关人员;
g) 能为社会公众所获取
3、策划
(1)基本要求 食品工业企业建立和实施诚信管理体系时,应识别其生产、服务、安全和保障活动中与诚信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、政策和其他要求,并满足 :
a) 及时获取这些要求,确保有效;
b) 确保这些要求应用于诚信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实施;
c) 通过内部制度的确立,确保诚信管理从策划、采购、生产、储运、营销、服务等全过程的规范化、程序化和制度化
(2)诚信因素 食品工业企业应建立、实施并保持诚信因素识别程序。 食品工业企业在建立、实施和保持诚信管理体系时,应充分考虑诚信因素。诚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:
a)生产经营、产品供应、广告宣传和服务等活动中涉及的诚信因素,包括:
——食用农产品原料及其他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控制,特别是微生物、药残、重金属、环境污染物、违法添加物等;
——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;
——包材、标识管理;
——仓储、物流管理;
——其他。
b) 与新项目有关的诚信因素,包括:
——新产品配方与预期用途;
——技术改造;
——其他。
c) 影响诚信的其他因素。 诚信因素识别程序应形成文件,并适时予以更新。
(3)社会责任 食品工业企业应以多种方式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,完善诚信管理体系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,以充分满足:
a) 提供安全的食品;
b) 依法纳税;
c) 依法执行劳动合同、保险;
d) 符合环境保护、资源节约和生态平衡等要求;
e) 公共安全。